优质的服务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需求沟通倾听客户需求,了解用户使用环境和现场工况
方案设计根据现场实际工况,针对性出具解决方案
合同签订技术和商务规范确认,签订合作协议
产物制作选择最优质的元器件,严格按照技术协议
调试安装现场规范安装,静态动态调试,分析仪运行
售后服务后续维护,持续跟进,终身维修
山东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济南汇智港6号楼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对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通知》的背景、特点、主要内容及其工作计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知》发布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蓬勃发展,出具的各类监测数据被广泛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竣工验收、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税征收、排污许可核算以及监督执法的依据等领域,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有些受经济利益驱动或受利益相关方干扰和暗示,违规操作,出现伪造数据、报告等违法行为。实践表明,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作用,既要放开市场加快培育,又要严格监管正确引导。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明确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调研、认真研究,联合印发了《通知》,旨在加强两部门协作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规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我部将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对于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合作协议》,加强顶层统筹和协调,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和标准体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生态环境监测市场。
二是我部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联合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尽快印发执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叁是我部将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叁年行动计划(2018-2020)”,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对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监测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和壮大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努力形成良好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