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服务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需求沟通倾听客户需求,了解用户使用环境和现场工况
方案设计根据现场实际工况,针对性出具解决方案
合同签订技术和商务规范确认,签订合作协议
产物制作选择最优质的元器件,严格按照技术协议
调试安装现场规范安装,静态动态调试,分析仪运行
售后服务后续维护,持续跟进,终身维修
山东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济南汇智港6号楼
问:各行业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
答: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发布前已实施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以及近期发布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已对 VOCs 无组织排放源项(储罐、泄漏等)进行了规定,这些行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不执行 GB 37822—2019 的通用要求。
2、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胶制品、合成革与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 VOCs 有组织排放控制按相应排放标准规定执行,因行业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应执行 GB 37822—2019 的规定。
3、没有行业专项排放标准的涉 VOCs 行业,有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规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 GB 37822—2019 的规定。
4、有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要求的,应执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TK-1200型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以自主研发的在线气相色谱仪 (GC-FID)为核心,管路全程伴热且防爆,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种工业环境,测量结果实时准确,运行成本低, 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要求。该系统可用于监测固定汚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氯苯、乙醛、丙烯醛、甲醇、氯乙烯、丙烯腈等一种或多种化合物。